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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办理废旧物资回收的企业必须的条件有哪些

作者:南京绿城回收   时间:2019-07-06 09:12   

  废旧物资回收是以流通为目的,收购或购进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品、废料、废弃物后,直接出售或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的行为,回收的品种主要以再生资源和可利用资源为主,如:废纸、废玻璃(瓶)、废旧塑料、废旧金属、废橡胶等,也包括居民的旧家电、旧家具等。但是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协会由市物资回收公司和再生公司以及相关公司组成,并聘请市有关执法部门参与管理。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企业必须参加行业协会,并交纳一定会费,接受协会统一管理,而凡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的建办,必须由市废旧物资利用管理办公室负责核准并批准后颁发《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资格证》,据此证向市公安局备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向税务机关申领《税务登记证》,并加入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协会,接受协会管理。那么新办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必须哪些条件呢?下面南京物资回收的小编根据《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协会章程》简要的总结了以下五点:

  1、 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 拥有一定的回收经营场地、一般在1000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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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具备必要的拆解、剪切、压块加工、运输设备、计量及消防设施;

  4、 在布局上,市区(城市已建成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企业,在各镇、各级开发区边缘适当控制布点,企业布点须当地政府盖章同意;

  5、 经营地点必须远离铁路、港口、施工工地、旅游区、居民居住密集区、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企业的建设经营必须符合环境规定,不得影响居民生活和市容市貌;